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3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三钢闽光 | 股票代码 | 00211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胡红林 | 罗丽红 |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 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 ||
电话 | 0598-8205188 | 0598-8205188 | ||
电子信箱 | 3293878031@qq.com | 15356742@qq.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2,901,916,930.95 | 18,919,889,057.51 | 24,014,627,107.66 | -4.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75,368,279.36 | 2,172,506,135.28 | 2,559,467,583.06 | -54.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35,483,177.76 | 2,118,909,798.86 | 2,118,909,798.86 | -51.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60,347,003.15 | 1,585,087,081.41 | 1,476,270,090.21 | 73.4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9 | 0.886 | 1.044 | -54.1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79 | 0.886 | 1.044 | -54.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5% | 11.86% | 12.26% | -6.7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40,154,725,778.18 | 29,769,001,288.50 | 36,068,387,199.64 | 11.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112,233,769.78 | 18,728,248,748.47 | 20,700,744,119.22 | -7.6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4,27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54.18% | 1,328,289,408 | 247,992,681 |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03% | 49,653,582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1% | 49,315,586 | 质押 | 49,315,584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 其他 | 1.86% | 45,606,985 | ||||||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71% | 41,937,283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其他 | 1.08% | 26,571,751 |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7% | 26,260,144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07% | 26,154,024 | ||||||
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5% | 18,443,067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 其他 | 0.66% | 16,129,69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前10名股东中,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致行动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148%股权;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9946%股权;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余的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抓好疫情防控、稳工稳产、转型升级等相关工作,公司保持平稳有序发展,经营业绩持续保持在国内钢铁行业第一方阵。2020年上半年,公司产钢573.39万吨,生铁495.78万吨,钢材567.45万吨,焦炭20.89万吨,入炉烧结矿624.73万吨,球团矿88.71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29.02亿元,同比下降4.63%;利润总额15.92亿元,同比下降52.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5亿元,同比下降54.08%,基本每股收益0.479元,同比下降54.12%。(以上数据均对上年同期进行追溯调整,包含了罗源闽光数据。)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着力疫情防控,员工健康得到有效保障。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遵照党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迅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管控制度,开展防疫宣传,短时间内筹集大量防疫物资;对省外返回员工全覆盖排查摸底造册,对重点人员实行居家隔离;所有电梯停用,停止集体就餐、精简会议;每天对工作场所、公共区域进行消杀,建立员工每日健康档案等,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公司各地员工、家属和外部施工人员实现零确诊、零疑似。同时,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定向捐赠100万元,组织党员干部抗疫捐款48.65万元,充分彰显国企担当。
(二)统筹稳工稳产,系统运行质量有序提升。全力抓好稳工稳产,号召党员干部率先返岗,设立守岗补贴,引导员工复工;为保证物资顺畅,派专人24小时执岗,对物资及司乘人员全程跟踪监控。针对钢材社会库存高企问题,实行“检修提前,负荷不降”策略,将原计划检修提前,为后续生产奠定基础。3月份,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全面复产,产能利用率恢复至100%。5月份,公司三明本部铁、钢、材等产量均创月产历史最好水平。灵活采购策略,坚持一体化采购思路,根据性价比最优原则,实施差异化采购,在控制好采购成本的同时保障了生产需求,上半年国内矿采购总量同比增长48.62%,进口矿综合采购价格低于普氏均价1.5美元/吨。抓好产品销售,面对因疫情影响钢材社会库存大幅上升的不利局面,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充分发挥闽光云商平台一体化营销优势,大力开展云服务,同时启动闽光云商供应链金融服务,为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解决相关中小企业资金难题,公司产品在福建省内市场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上半年,“闽光牌”建材、普板省内市场均价分别高于“周边四地”(上海、杭州、南昌、广州)均价27元/吨、110元/吨,“闽光牌”圆钢省内市场均价比周边(杭州、广州)市场均价高74元/吨。
(三)强化转型升级,公司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资本运作实现新突破,6月份公司以自有资金215,182.84万元收购了罗源闽光100%股权,罗源闽光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转型升级稳步推进,4月1日漳州闽光物联云商项目正式上线,公司四个生产基地物联云商项目已全部上线,实现钢铁全品种的一体化线上管控。罗源闽光产能升级改造项目、本部焦炉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全面推进;闽光大数据中心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四)持续对标挖潜,成本竞争优势不断夯实。加强公司内部成本对标工作,持续挖掘生产工序和非生产工序的降成本潜力,上半年公司实现吨钢全流程降成本8.98元,合计降本增效5149万元。加强资金统筹使用,拓展新的融资方式,加大银行开票量,开展票据池业务,将常规的子公司个体授信改为公司整体授信;同时,灵活调整银行贷款,压缩资金存量,利用富余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多管齐下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收益,上半年降低贷款利息775万元,实现投资收益2635.06万元。
(五)推进创新驱动,公司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围绕生产经营重点难点,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新立项技术开发项目8项、重点技术攻关项目22项,新获得授权专利19项专利。开展改善提案活动,上半年提案申报数1420件,立项821件,预计增效5716.94万元;验收改善成果798件,实现年净效益3308.78万元。加快智能制造步伐,聘请北京科技大学开展智能制造规划设计,炼铁烧结矿自动取样项目、炼钢LF精炼炉自动测温取样等智能制造项目全面推进。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中板全过程质量跟踪系统一期项目、高新研发费用ERP归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数字档案室、电子签章系统开始着手建设。
(六)强化环保治理,绿色发展成果显著。加快推进环保超低排放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实施,完成二炼钢厂房加料跨封闭、中板1#加热炉燃烧系统改造等5项改造项目。上半年公司三明本部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厂区平均降尘量8.65吨/平方公里·月,比2019年降低2.34吨/平方公里·月。
(七)着力精细管理,公司内生动力不断激发。强化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上半年排查整改隐患1523条。开展管理创新活动,完成2019年度管理创新成果评审,确定2020年重点管理创新项目9个,一般管理创新项目73项。持续完善标准作业流程,上半年新增岗位流程221个;截至6月底,累计梳理岗位作业流程总数16607个,编写、培训、落地稽核完成率分别为99.30%、99.21%、99.06%。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聘任首席工程师16人、首席技师9人。
二、2020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进一步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顺和职工生命安全健康。
(二)努力实现产量最大化。精心协调好公司四地的生产组织、品种结构、设备检修等工作,强化动力能源、物流运输等各环节的联动配合,确保生产稳顺。抓好公司本部6#高炉大修,细化施工方案,力争138天完成大修工作。优化生产组织,通过提高高炉破碎废钢加入量、尝试配加热压铁、降低炼钢铁水耗等措施,全力提高产量,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和6#高炉大修对全年产量带来的影响。
(三)保障整体营收稳定。创新工作思路,灵活利用港口煤焦产品适时开展相关贸易工作,充分发挥物联云商供应链金融作用,积极开展宽板、大规格圆钢等产品代销工作,多措并举,力争公司全年营收不大幅波动。
(四)持续提升营运水平。强化市场跟踪调研,统筹各基地原燃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提升整体营运水平。采购方面,加大国内矿采购力度,合理安排长协进口矿,择机采购性价比高的贸易矿,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力争全年采购国内铁精矿100万吨以上、进口矿综合采购价格低于普氏指数均价1美元/吨以上。销售方面,灵活调整销售策略,完善物联云商平台功能,提升销售服务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闽光材在省内的龙头引领作用,力争全年省内建材售价高于“周边四地”均价30元/吨以上。
(五)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结合公司发展目标,加强调研,认真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对罗源闽光转型升级项目进行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对口支持,确保罗源闽光项目调试工作有序推进、顺利投用。抓好本部焦炉升级改造、闽光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开展公司本部炼铁系统产能置换方案论证,努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详见第十一节、五、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于2020 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6月,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00%股权交易。2020年6月,收购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已经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罗源闽光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应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变更。
上述事项经本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